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国科大重庆学院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4
为适应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发展的形势要求,深化研 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 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教研办〔1998〕1 号)和《关于加强和 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 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 科、专业目录》等有关文件,按照中国科学院“三统一、四结 合”的办学方针,遵循“要求一致、共性统一、个性自治”的 原则,结合国科大重庆学院(以下简称“重庆学院”)战略定位 与目标,制定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方 案。
一、培养对象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我院国科大学籍(以下简称“自 招”)、合作高校为国科大重庆学院代招“全过程”培养(以 下简称“代招”)的学术性研究生。 “自招”研究生即重庆研究院自主招收的学籍在重庆研究 院或者挂靠单位的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代招的“全过程”模式培养研究生,由重庆市高校代为招 收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集中课程学习在我院或者我院指定 - 2 - 单位完成后,在我院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完成学位论文答 辩。
二、培养目标
重庆学院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必须贯彻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方针,特别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 养,主要包括: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具有集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在攻读学科上掌握坚实 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 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健康的体格。
三、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一)一级学科硕士培养点 1.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自招+代招);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自招+代招); 3.光学工程 0803(自招+代招); 4.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自招+代招); 5.生态学 0713(自招) 6.地理学 0705(代招) 7.生物医学工程 0831(代招) 8.药学 1007(代招) 。
(二)二级学科硕士培养点 1.环境科学 083001 2.环境工程 083002 3.光学工程 080300 - 3 - 4.材料科学 080201 5.材料工程 080502 6.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3 7.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201 8.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2 9.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70503(联合培养) 10.人文地理学 070502(联合培养) 11.药理学(联合培养)100706 12.药学(联合培养)100701。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一)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 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培养工作应遵循课程学习与论文工 作并重,理论与实验相结合的原则。导师在指导硕士生选修基 础理论课程时,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选择,注意拓宽研究生的 知识面。在论文研究工作中应重视对研究生科学研究方法和实 验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对研究生各个培养环节的指导和训 练。
(二)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指导研究 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 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 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学习年限。学习年限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 制,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4 年。
五、课程体系和学分要求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的学分应不少于 30 学 分,其他必修环节不少于 5 学分,为了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学 位课程教学质量, 自招和代招研究生不少于一学期在国科大进 行公共必修课和有关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其余课程一般在重庆 学院集中完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如下:
1. 课程设置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含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 课)和非学位课(含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学位课不低 于 19 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 7 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分。
(1)公共学位课(共 7 学分)
公共学位课共三门。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1 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 学分)、学术道德与学 术写作规范(1 学分)、硕士学位英语(3 学分)。
(2)专业学位课(≥12 学分)
专业学位课不少于三门,由导师指导学生从学科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选定。
(3)公共选修课(≥2 学分)
为了拓宽知识面,研究生可选修一些公共选修课(含社会 科学、人文科学和管理科学类课程等)一至三门。学生可根据 自己的专长和爱好选修。
(4)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除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之外的其它课程)三 至五门。专业选修课应考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学科进展和 学科综合等内容,由导师指导学生选课。
2.课程学习
研究生第一学年集中在国科大(雁栖湖校区)和重庆学院 进行课程学习,特殊原因在其他高校选课的研究生,应到国科 大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成绩不予认可。外选课程原则上仅限于 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名研究生每学年至多选修 2 门。
六、必修环节与要求 必修环节考查 5 学分;
主要包括开题报告 1 学分、中期考 核 2 学分、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2 学分。
(一)开题报告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决定了论文的起点和可行性,直 接关系到学位论文的质量。
1.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围绕研究方向查阅文献、收 集资料、进行调研,充分了解所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 发展趋势,确定该生的学位论文研究题目。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入学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
3.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选题的科 学依据、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参考文献、选题的研究内容和方 法、解决目标、研究方案、预期目标、预计的工作进程等。
4.开题报告由各二级学院培养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开题报告会,硕士生做关于选题的公开陈述和答辩,并由 3-5 位专家组 成的开题报告考评小组对硕士生的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全面评 议,分别对选题依据、创新性、选题难度、可行性、研究工作 方案的合理性,科研工作时间安排的合理性,经费支持及硕士 生的口头报告表现等方面进行评议,考核不合格者必须在三个 月内重新开题。
(二)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按时、良好地完成学业,建立研究生学习、 工作中期考核制度。 1.中期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工作表 现、学术论文撰写与发表情况、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等。 2.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第五学期末完成。
3.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培养管理部门统一 组织。由 3-5 位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考核评议,给出 考核评语,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4.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根据考核小组意见,继续进 行论文研究工作,并在适当时候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中期考核 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通过者 获得相应学分。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 于半年。未通过者可于半年内再次提出申请,连续两次未通过 考核者将根据其实际能力进行分流淘汰。
(三)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研究生论文工作开始以后,定期在所在部门的学术会议上 做论文阶段进展报告。导师和硕士生所在二级学院要积极为研 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创造条件,每个研究生每学期要参加 各种学术活动不少于 5 次,其中研究生本人做报告不少于 1 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模拟撰写申请书 1 份,以上材料申请答 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交二级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可取得 2 学分。
七、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衡量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主要标志,是研究 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体现。
(一)要求作者有独立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分析和综 合问题的能力,所做工作在理论或应用方面对重要社会需求或 本门学科发展具有较大的意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 生独立完成。应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 整的学术论文。论文应有文献调研的系统综述、实验或理论研 究过程叙述和数据处理、对研究结果的讨论和分析。学位论文 撰写应符合学籍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我院不同类型学生需要按照如下要求: 1.自招研究生 - 8 - 自招研究生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规 定(修订)》、《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科研成果署名规定如下:
(1)文章:第一单位署名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 院,第二单位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医学相关成果要 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医院;
(2)专利:署名为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 院。
2.“全过程”培养模式研究生
(1)研究生培养过程按照此培养方案进行,但是学制及 学习年限、申请毕业和学位的学术成果等按照学籍单位要求。
(2)满足学籍单位基本毕业条件的文章:第一单位署名 学籍单位,第二单位署名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 院,第三单位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满足毕业条件以 外的论文按照国科大学籍研究生要求执行。
(2)专利:若研究项目由我院承担,单位署名为中国科 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三)毕业及学位工作 1.自招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双盲评审及答辩申 请,具体工作由重庆学院按照国科大及重庆学院要求进行组 织,毕业及学位申请经重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国科大学科群学位会及国科大学委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国科大 学位。
2.代招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双盲评审及答辩申 请,具体工作由重庆学院按照代招生学籍单位要求进行组织, 学籍单位参与。毕业及学位申请经重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报学籍单位相应学科所在的分学位委员会审议并报校 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终审通过后授予学籍单位学位。
另:“1+N”培养模式研究生 “1+N”模式,即研究生第一年在代招单位学习,二年级和 三年级在我院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并撰写学位论文。 按照学籍单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其他要求与“全过程” 模式培养研究生要求相同。 本培养方案自 2020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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